本校為維護校園安全,在校園公共區域設置監視錄影設備。依個人資 料保護法第8條,告知下列事項: 一、依教育部115/9/29臺教學(五)字第1152803552號函辦理。
二、蒐集機關: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。
三、蒐集目的:維護校園安全、預防及偵查犯罪、保護師生人身安全與隱 私(包括防制偷拍)。
四、個人資料類別:在錄影範圍內被攝錄的影像,例如容貌、衣著、行經 時間。
五、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 (一)期間:影像保存15日,期滿自動覆寫刪除。如需作為事件調查 或司法證據,依法延長保存到事件處理完畢。 (二)地區:本校校區內。 (三)對象:本校及依法有權調閱的機關,例如司法、警察機關。 (四)方式:以電子方式儲存在本校監視系統。調閱須至本校綜合行 政處申請,經核准才可以調閱,不作其他目的使用。 六、設置原則:監視器只攝錄廁所周邊外圍通道和出入動線,不朝向廁所、 浴室等隱私空間或其出入口,也不啟用人臉辨識功能。
七、聯絡窗口:綜合行政處環安與事務組,電話(03)436-1070分機1002。
綜合行政處 敬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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