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: 一、為推動本市性別業務並運用性別主流化工具,制定性平政策 ,爰建置本資料庫,整合桃園性別專業人才,促進公私部門 之交流,並提供各機關聘請性平專家學者之參考,促使本府 各項施政、措施逐漸融入性別意涵。 二、依據「桃園市政府性別人才資料庫建置與維護作業計畫」第 3點第1項規定,請各機關推薦桃園在地各領域性別專家學者 ,以充實本資料庫之專業人才。 三、旨揭性別人才資料庫相關作業時程及程序如下: (一)受理推薦: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(三)。 1、新任: (1)機關構/團體推薦:填具「桃園市政府116-117年性 別人才資料庫專家學者申請審查表(新聘)」及個人資 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,由推薦單位用印後,以電郵回 傳前揭資料及相關佐證文件予本案承辦人(10063184@ mail.tycg.gov.tw),俾利後續審議作業。 (2)個人自薦:推薦期間內檢附申請表及相關佐證文件後逕送本室,後續提至審議會議。 2、續任:原114-115年核定之性別人才名冊,將由性別平等辦公室檢覈及確認資料之完整性。 (二)召開審議會議:115年11月。 (三)名單公告:115年12月31日(四)前。 四、檢送桃園市政府性別人才資料庫建置與維護作業計畫、114-115年桃園市性別人才名冊、桃園市政府116-117年性別人才 資料庫專家學者申請審查表(新聘)及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 意書各1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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